公司金融顾问讲案例丨创始股东如何进行股权架构设计,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7日 17:34


股权架构作为企业的顶层设计,如何设计大有文章,一致行动人计划、投票权委托、AB股权架构等,都是企业家感兴趣的内容。


企业家最怕两件事:一是怕税务机关找上门;二是怕控制权丧失。


前者有牢狱之灾的风险;后者有“辛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的窘境。


当企业在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创始股东如何才能不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创始股东可以借鉴以下思路:


创始股东在引进资金时,通过股份转让还是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比较好?前者是做存量,股份越卖越少;而后者是做增量,可以减缓股份稀释的速度。无论哪种方式引进股东,忌讳的是一次性稀释较大股份,让自己成为小股东。


引进股东时需要考虑其目的:引进的股东是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还是要参与经营?


对要引进的股东做尽职调查。避免一次引进多个互相熟悉的股东,预防他们成为一致行动人。


创始股东要善于利用公司章程来确定自己的控制权。对于公司章程,尽量不要使用工商局提供的模板。


更进一步来说,对于企业的创始股东或第一大股东而言,企业控制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股权层面、董事会层面和实际控制层面。


控制层面

控制内容

操作重点

规避情形

股权

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一票否决

67%、51%、34%

50:50

 40:40:20

50:40:10

股权与投票权分离

一致行动人协议,投票权委托、股权代持等方式

平衡好融资节奏与创始股东股份被稀释之间的关系

董事会

董事会席位

创始股东对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的提名与控制

避免创始股东对董事会失控

实际控制

日常经营管理

创始股东兼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避免企业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失控

企业控制权的三个层面


其中在股权层面,投票权与股权是可以分离的,投票权与股份份额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创始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争取控制其他股东的投票权,而让渡出投票权的股东则基于对创始股东的信任或依赖会同意这样的让渡安排,从而维持公司稳定的控制权。


01  投票权委托



投票权委托指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刘强东曾经说过:宁可卖掉公司,也不能失去控制权!但仅持有23.1%的股份比例,刘强东对京东的控制权岌岌可危!为了对京东实现有效控制,防止失去对京东的控制权,2014年IPO前,刘强东通过“投票权委托”的安排,与外部风险投资机构签订“投票权委托”的协议,要求获准进入的风险投资商将其投票权委托给自己控制的Max Smart公司行使。通过“投票权委托”安排,刘强东在上市前通过Max Smart和Fortune Rising两家公司所持有京东的股份比例尽管只有23.1%,但却获得了京东绝对的控制权。


进行投票权委托安排后,根据京东2014年4月14日发布的上市招股书,京东股权分布及投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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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人指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间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03  AB股票架构



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在美国上市时还可以考虑“AB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实际上就是将公司股票分为A类股(低投票权)、B类股(高投票权),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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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在美国上市后,公司股票分为A类和B类普通股,根据京东的股东协议,刘强东及管理层持有的股份每股代表20个投票权,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每股只能代表1个投票权,这样刘强东及其管理团队虽然不是最大股东,但是由于有双层投票结构保护,其投票权能确保股东会上重大议案有绝对的发言权。同时京东规定:“只要刘强东仍担任董事,京东集团的董事会就不能在其不在场的情况下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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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2月28日,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持股为13.9%,有76.9%的投票权,其中,通过Max Smart Limited(系刘强东设立的家族信托,且其为执行董事)持股为13.5%,有72.9%的投票权。黄河投资有限公司(系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为16.9%,有4.6%的投票权;沃尔玛持股为9.3%,有2.5%的投票权;员工持股平台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系京东集团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设立的持股平台,刘强东系其唯一股东及执行董事)持股为0.7%,有3.9%的投票权。



股东

持股比例

投票权

Max Smart(刘强东

13.9%

76.9%

黄河投资(腾讯

16.9%

4.6%

沃尔玛

9.3%

2.5%

员工持股平台

0.7%

3.9%


从以上数据可见,正是巧妙的双层股权结构设计使得刘强东能够以少量的股权牢牢掌控京东。总之,AB股架构从本质上来说是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

公司金融顾问(CFC)特别提示:

(1)由于涉及到对投资人的权利限制,AB股计划不会是每个创业企业的自由选择。从实践看,采用AB股计划的主要是“皇帝女儿不愁嫁”、处于卖方市场的明星企业,比如, Google, Facebook等大企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百度与360也实行了AB股计划。

(2)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美国资本市场,在遵循“同股同权”的香港资本市场与国内A股市场很难有直接适用的空间。这也是此前阿里巴巴想变通采用合伙人制度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的原因;

(3)AB股计划会有适用范围限制。比如,涉及投资人某些重大权利通常会排除在适用AB股的范围之外。

04  控制董事会

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公司很少需要开股东会,所以也很少通过股东会的控制权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只是在重大事件(如:修改章程、进行融资)的时候才召集一次股东会,或者要求股东签署决议等文件。


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


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通过规则作统一要求,授权公司章程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