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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2024-01-16阅读 0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重磅文件,做好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为深入贯彻中 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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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共十七条措施,主要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对做好科技创 新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要点速览

·      做实专门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

·      优化管理制度,健全科技贷款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机制。

·      细化风险评审,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

·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金融业务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      鼓励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

·      优化成长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      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服务水平,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      助力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理效率。

党的二十 大报告特别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 新的主体地位,要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 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 央金融工作会议更是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 新。金融监管总局此时发文要求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党中 央部署的具体体现,以突破西方国家的科技封锁,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顺应推进产业转型的要求,寻找中国特色的科技产业发展之路。“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方面主要有四项内容。

重 点内容

主要措施

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

·        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

·        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金融支持。

·        支持稳妥探索顾问咨询、财务规划等金融服务,依法合规拓宽高净值科技人才财富管理渠道。

·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等产品。

·        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丰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

·        鼓励银行机构结合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扩大生产需要。

·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基于技术交易合同的融资服务模式。

·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

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

·        强化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综合金融服务。

·        鼓励通过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        支持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需求。

·        引导金融机构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

助力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支持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研发贷款支持。

·        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先行先试。

·        鼓励保险机构拓展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健全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

科创金融亟待开发

2021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拉开了区域科创金融改革试验的序幕。2022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将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和嘉兴纳入了科创金融改革试验的范畴,并根据当地特点提出了改革试点的一系列举措。2023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 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 范区由此成为第七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科创金融试验区的落地,标志着我国科创金融发展进入了全 新的阶段,从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扩展到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是科创金融创 新、试验的重 点。

“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对金融支持科创体系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完善金融支持创 新体系,促进新 技 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间接融资体系的主体,是围绕创 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关键一环。发展科创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商业银行应考虑对此提前布局,争取优 质科创企业客户,培植有潜力的科创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发展科创金融。发展科创金融、服务科创企业既是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转型方向和发展机遇。

在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可主动整合资源,通过培养、扶持、信贷、股权、债券承销等多种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和产品支持。一是加强孵化企业指导和支持。有能力的商业银行可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二是运用集团化资源及方案,搭建共享金融服务平台,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非金融”一揽子综合服务。尤其可考虑加大投贷联动业务对有良好发展前景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规范提出有效建议。三是通过多元化的手段,增强科创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优势,更加广泛、深入地介入到科创市场。根据科创企业不同服务需求,为科创企业分门别类设置相应产品库,可通过多维度方式提供信贷产品,满足科创企业全周期的发展资金需求。

同时,如何为科创企业提供“zui适配”的金融服务,也是公司金融顾问(CFC)一直在深度思考的命题。公司金融顾问(CFC)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全 方 位的金融支持和咨询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案设计、投资策略制定、风险管理等方面,有助于企业解决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金融问题。其次,通过金融顾问,金融机构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经营情况,从而更好地评估风险和制定信贷政策,提高金融机构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总的来说,公司金融顾问(CFC)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全 方 位、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更好地促进科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