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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2019-11-12阅读 1

美 国 对 银 行 倒 闭 的处理方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尽量少用“手术刀”!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多用改革重组方式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11月10日在“第十届财新峰会”上表示,未来,银保监会要在守好防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推动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逐步走向差异化、特色化、回归本源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他指出,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方法众多,对于个别存在较大问题的金融机构,则应多通过改革和重组的方式平稳化解风险,尽量少用“手术刀”。


正如“人有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一样,企业也难免要遭遇“从创设、发展、壮大、衰落、到倒闭”的过程。现代企业制度中,“有限责任公司”似乎是因应这一自然规律而选择的一种“存续经营和退出经营”的有效机制。事实上,一个企业若无法有效地存续经营下去,与其由政府动用社会资源为其“续命”,倒不如顺其自然,让其倒闭和退出,使这种“优胜劣汰”的生态机制给整个社会经济保持足够的活力。二战后,美国在迅速替代英国,一直作为全球经济超 级 霸 主,与其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企业破产法制安排以及发达的金融市场(包括债务资本市场和股票资本市场以及活跃的投资银行)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自1929年大萧条起,美国经历多次经济和金融危机(包括:石油危机、拉美主权债务危机、及至最 近 的2008年次贷危机),每次危机爆发时,总会有大批企业因此而倒闭,但美国在每次应对危机时,总能有效利用其发达的金融市场,在大批投资银行家的策划之下,通过收购合并等市场交易模式,化解有关企业破产倒闭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巨大冲击,让原来由于经济发展失衡所引发的经济危机因此而得到再平衡,最 终 让社会经济重拾升轨。过去几年时间里,美国通用汽车从破产到重生便是其中一个缩影。


以美国银行破产倒闭为例,美国政府除设立美国联 邦 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存户提供一定金额的存款保障(存包额从最 初 的10万美元,到2010年7月21日立法提高到25万美元)外,美国当局还十分注重鼓励健康的银行通过收购合并的形式,接收倒闭银行,以减少银行倒闭对社会造成的冲击。据美国联 邦 存款保险公司公布的数据,仅2000年到2015年10月,美国倒闭的银行多达542家,其中,有511家倒闭的银行被其他健康的银行通过收购合并的形式接收,仅由31家最 终 通过破产形式退出,有关各年度倒闭银行被其他健康银行通过收购合并形式接收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一:2000年至2015年美国倒闭银行及其处置结果一览表


年份

倒闭银行数目

倒闭银行被收购合并的数目

没被收购合并的倒闭银行数目

2015

8

8

0

2014

18

18

0

2013

24

23

1

2012

51

47

4

2011

92

90

2

2010

157

149

8

2009

140

129

11

2008

25

25

0

2007

3

3

0

2006

0

0

0

2005

0

0

0

2004

4

3

1

2003

3

3

0

2002

11

7

4

2001

4

4

0

2000

2

2

0

合计

542

511

31


注1.2015年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

注2.资料来源:美国联 邦 存款保险公司(FDIC)


尽管受社会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和所处经济发展周期不同等诸多因素影响,我们无法简单照搬上述美国的对破产企业和银行的处置方法,但是,笔者仍认为以下几点是非常值得参考借鉴的:


第 一,应尽可能少地运用行政手段或以政府长期补贴或不合理调配社会资源的形式,继续支持那些没有存续经营能力的企业的存续,而应通过有序的方法让其破产和退出。


第 二,要加快完善企业破产法制建设,特别是相关司法执行体系的完善。


第 三,加速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让资本市场的在资产交易特别是不良资产交易上发挥更大作用,从而让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社会经济平衡和再平衡方面发挥更大和更积极的作用。


第 四,鉴于我国目前银行金融机构数目和规模已相当大,而我国也已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并准备让问题银行破产,政府应尽量控制审批发放新的银行牌照,而应鼓励有意进入银行业的市场参与者,或希望跨地域开设分支机构的区域性银行透过收购合并形式,收购有问题的银行。这样,不但有助于解决化解随时会发生的银行危机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强化现有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审慎经营管理,减少问题银行的出现。


作者简介


陈顺殷,某金融机构管理咨询专家,公司金融顾问(CFC)金融认证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专 家 讲师,原摩根大通银行集团金融机构部副总裁和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副总裁,在全 球 领 先 的国际性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及评级机构集团属下风险管理咨询机构任职超过三十五年。其中,包括在荷兰拉博银行、意大利国民劳工银行、汉华银行、大通银行和摩根大通银行集团属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穆迪KMV以及标准普尔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机构任职。长期为大中华地区各类型金融机构提供包括:业务营运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市场营销及绩效考核等专题的操作实务培训,出版过《"入世"中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ISBN 7-5049-2312-5.1899)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