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 “十五五”开局金融创新之思考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3:06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已经迈入世界金融大国之列。党的二十大对金融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发展进入从“大”到“强”的战略转型新阶段。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正式提出“金融强国”的建设目标。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了未来五年金融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方向。站在“十五五”规划起点,笔者就加快金融创新谈几点思考。
金融创新概念内涵界定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各种金融要素实施创新组合,如在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组织和金融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性探索和改革。狭义的金融创新仅指微观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即金融产品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不仅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还涵盖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等各系统和环节的改革创新。金融创新类型可概括为金融制度创新、金融组织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等。
金融制度创新旨在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金融运行风险和提高金融创新收益等。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可以突破原有制度约束,建立适合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金融制度体系。金融制度创新在金融创新探索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可以为各种金融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金融制度创新包含金融组织制度创新、金融市场制度创新和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
金融组织创新本身是作为与各种金融业务创新相适应的组织形式而出现的,是金融制度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金融组织创新主要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门类的增加、跨国银行的发展、银行从专业化到综合化的转型升级等。20世纪5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中涌现出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子公司等。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集银行、信托、租赁、保险、证券和担保等于一体的大型复合金融机构不断涌现,这种全能型、综合化的金融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金融服务,也推动了银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
金融市场创新主要指市场结构的优化升级,如离岸金融市场(欧洲货币市场、亚洲美元市场等)、金融衍生市场、新兴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等。金融市场创新的本质是对市场要素的重新组合,它可以优化交易时间和空间,改变市场组织形式和制度规则,扩大市场规模,升级市场结构,增强市场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金融交易频度等。金融市场开放可以促进国内外金融市场实现一体化,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欢迎境外金融机构来本国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
金融产品创新是指作为金融交易的产品标的创新,这是其他各类金融创新活动的基础,表现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技术创新等形式。金融工具创新是指金融机构开发各类新型金融产品,用于满足市场交易主体的各类需求。金融服务创新指金融机构推出新型的服务方式和手段。金融技术创新是指各类用于推动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创新的新技术应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支付和清算方式创新也日新月异。
把握金融创新的政策方向
金融创新位居金融发展的核心位置。纵观历次较大的金融创新浪潮,科学技术革命提高了金融信息传播速度和金融数据处理能力,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产生了新的融资技术和工具,开拓出新的金融市场,催生出大批新型金融业态,金融监管也在探索中不断创新,整个金融体系都发生着根本性变化。与此同时,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和债务危机伴随金融管制放松,促使金融机构规避和分散风险,则是金融创新的直接导因。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党中央高瞻远瞩擘画的金融发展蓝图,是金融领域开展金融创新的行动指南。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推进我国金融事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题部署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等系列重要政策措施。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规划提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十五五”开局金融创新思考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际,金融领域需要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匹配,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让金融“活水”更好地滋养经济社会发展沃土。
一是加快金融制度创新,提升金融治理效能。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强化金融行业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金融工作深度融合,并从基本制度、合规风控、综合管理、专项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以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双支柱”为核心,强化中央银行职能权威,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统筹金融开放与安全。通过制定金融法规等措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机制等。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金融领域逐步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统筹国内金融工作和国际金融斗争。
二是加快金融市场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让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完善基础制度(如信息披露、退市规则),让市场更透明、更可预期,保护投资者权益。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降低系统性风险,激发创新活力。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转移和对冲的工具,增强金融市场流动性。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内地与境外金融市场(包括港澳市场)联通渠道与深度,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定价影响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加快金融组织创新,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各司其职,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依法保护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和被保险人利益。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打造龙头券商引领行业发展、其他券商深耕细分市场的有序竞争格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四是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科技金融产品创新,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促进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项目提供绿色信贷、债券、基金及碳排放权交易,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普惠金融产品创新,通过数字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精准覆盖小微企业、农户、低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稳定就业和市场主体。加快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民生福祉。加快数字金融产品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金融效能与包容性,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
《银行家》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