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商业银行应该如何深化“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15:19

5月23日,为加快建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人民银行等9部门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北京市金融资源集聚和基础研究力量雄厚的优势,增强中关村在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北京市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总体方案》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构建金融有效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下称“试验区”)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多维度科创金融政策支撑体系,金融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科创金融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明显提高,形成全国领先的科创金融发展环境。

《总体方案》共提出7项任务27条细则。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完善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科创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科创保险和担保体系、夯实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科创金融开放交流与合作、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

《总体方案》要点:


1、在符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在京银行机构实现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将加快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链,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推动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


3、发挥“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引领作用,加快上市审核进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4、打造从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私募股权基金。


5、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基地作用,培育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以及在交易所上市。


6、鼓励北京市发挥财政贴息作用,利用贷款及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7、建设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以专利权等为标的的知识产权收储交易。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8、探索赋予试验区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适当降低中小集团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门槛。


9、升级北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试验区适当拓宽试点企业和投资范围。


10、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钻石工程”和“育英计划”,加大上市辅导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筛选。


商业银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


“专精特新”企业是我国制造业补链强链的重要发力点,了解“专精特新”政策环境,助力“隐形冠军”培育,将成为商业银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特点较为鲜明,如阶段性特征强、需求集中、融资渠道相对有限等。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往往在研发阶段、产品量产及扩产阶段融资需求相对较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主要集中在支付工资、项目建设、购置设备等方面。针对以上特点,建议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综合金融服务全方位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优化授信评估体系,加快产品业务创新商业银行深入剖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特点,以投资思维看待企业,优化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授信体系。针对部分“专精特新”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及专精特新的特点,可考虑加强中小企业技术优势、市场成长前景、中长期盈利能力、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评判,为“专精特新”企业实行差异化优惠利率,开通办理“绿色通道”。尤其是针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初级阶段的企业,不能仅关注其资产实力和财务数据,还应围绕企业所处行业、核心竞争力、产品和服务市场认可度等方面优化评估方式,丰富押品品种,延长还款期限,探索采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设计特定信贷产品,降低企业早期还本压力,提升产品契合度。


创新综合金融服务,打造陪伴服务模式。结合不同发展时期的“专精特新”企业的特点,针对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对于成长初期企业,可加大对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于正谋求上市的企业,可侧重为其推荐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提供专业顾问服务;对于已上市的成熟期企业,可聚焦为其提供专属公司理财产品、投资顾问、汇率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持续跟踪企业发展,依据其发展阶段动态调整主要服务模式,通过业务联动和产品组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陪伴式全生命周期服务,弥补单体短板,增强客户黏性,实现共同成长。


设立“专精特新”专项基金。研究通过设立“专精特新”专项基金,或者参与组合式基金等方式,加强对“专精特新”股权直接投资。同时,积极探索以产业链为立足点、以资金链引导创新链、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以产业链反哺资金链的模式,形成科技、金融、产业三链融合的服务新模式,加强直接股权投资。

拓展融资模式。完善对未上市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服务,以及推动投贷联动服务模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上市前融资相对困难,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部门可以优选“专精特新”公司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服务。同时,也可加强跟投跟贷、投贷联动服务模式,即加强与知名风投机构VC/PE合作,跟投VC/PE或者VC/PE投资后跟贷,从而降低信贷评估风险。


拓宽银政合作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力度,筛选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优质企业,形成客户名单制管理。定期与当地金融委员会、招商局等举办金融知识培训、法律培训及定向扶持活动,形成较为深入的沟通合作,搭建银企对接“零距离”平台,重点培育优质潜力企业。


公司金融顾问(Corporate Finance Consultant Certificate,简称CFC)是基于《公司金融顾问》金融行业标准研发的新职业认证体系,针对有志于在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第三方理财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对公业务,以及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等金融顾问服务的从业人员设计的培训认证体系,旨在培养既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又能把握国内公司金融业务特质的综合金融服务人才。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