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顾问讲案例丨康美药业独董年薪10万,因财报签字,出事赔偿过亿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8:52


康美药业曾因300亿财务造假轰动一时,作为A股史上规模最大财务造假案主角,最近终于迎来了最终结局。值得注意的是,判决要求未直接参与造假但在案涉定期财务报告中签字的13名董监高,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其中5名独立董事的连带责任比例为5%或10%,对应金额高达1.23亿元或2.46亿元。此判决引起了巨大震动叠加近期独董辞职公告增多,进一步引发所谓“独董大逃亡”的担忧。


有关独立董事判决结果摘要如下:



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独立董事马焕洲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另外五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1、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


2、独立董事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


3、独立董事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


康美案中最为“冤屈”的当属郭崇慧和张平,二人在2018年5月当选康美独董,公司在2018年8月28日披露半年报时任职刚满3个月,一次签字就导致现在背上了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二人在康美领取了7万元的税前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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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受康美案影响,独立董事辞职公告有增多迹象,自11月12日以来,陆续有多家上市公司出现独董辞职的情况,16日当天发布公告的就有5家公司,其中绝大部分辞职是个人原因,个别是由于任职到期或职务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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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2021年独董辞职人数目前已刷新近年来的新高,达697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独董辞职人数分别为503人、497人、679人。按月来看,今年5月、6月曾出现一阵独董辞职高峰,当月分别有136名、84名独董辞职。 


独立董事制度的由来



独董制度起源于美国,从1950年代起美国上市公司独董占比已超过50%,到2019年美国标普500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独董占比超过85%,并且有大量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占据了公司董事会的绝大多数,这一治理现状与美国的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约为10%)状况密不可分,也和公司治理各项配套制度密不可分。


A股在20年前引入独董制度,经过20年实践独董制度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例如,有的独董对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提出质疑,有的拒绝在重要文件上签字,有的在重大事项中投反对票,有的在关键时期主动“用脚投票”辞职,有的在反收购事项中公开批评大股东。这些举动要么对管理层不当行为有一定制约作用,要么向市场释放了更多关于公司价值的信息,但总体看,A股市场独董制度作用发挥有限。


应该说,外部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设立的制度。因此,《公司法》规定董事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职责,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也负有勤勉职责。


但多数情况下,进入公司独董名单的人,都是需要上市公司高层的认可。很多时候难以撕下脸面去跟提名他们的大股东进行“抗争”,因此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使命寄希望于独董显得过于理想化。


在康美案件中,江镇平等5位独董辩称,在履职期间认真审阅公司报告,对公司各类违法行为不知情且更未从中获益。但法院认为,独董虽并未直接参与财务造假,却未勤勉尽责,存在较大过失,因此仍然将其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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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美国,独董具有较宽的免责边界,或者说要追究独董大额赔偿责任的门槛是相对较高的,因为独董虽然能够了解到一定的企业情况,但并非在公司日常任职的董事或工作人员,对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独董也具有理由去相信专业的报告,若出现公司或审计师出于故意或疏忽而造假,独董也并非必然要承担责任。 


公司金融顾问有话说:

从经验上看,央企或国企的特点是“表面复杂但实际简单”,重大决策都有相关安排,独董承担风险相对有限;而民企往往是“表面简单但内部复杂”,独董看到的都是结论,对于前期由专业人士制作的报表参与度低,公司大股东利益牵扯复杂,独董往往需要更加谨慎。


康美药业的造假动因



(一)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量大

康美药业一直存在存贷双高的问题,当企业财务报表出现存贷双高时,应分析存贷双高形成的原因。康美药业通过报表粉饰,虚增利润与货币资金以支撑股价和获得资本市场青睐,显然其账面现金质量不高。除此之外,康美药业大股东股权高比例质押融资说明了康美药业有巨大的资金需求,有财务造假的动机。

公司金融顾问小课堂:

“存贷双高”,是指企业的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都很高。如果企业存在长期的存贷双高,极有可能存在财务造假。


(二)试图操纵股价以获取暴利

操纵股价者主要利用基本技术面、资金优势等成本较小的手段,获得可持续的不正当投资利润。康美药业在股价向好和丰厚利润的双重利好诱导下,运用关联方账户违规调转资金批量购入抛售本公司股票,这种行为很大概率已经构成自买自卖操纵行为。


(三)避免强制退市

我国证券市场实行额度政策与指标限制相结合的准入审批制,且政府会根据二级市场状况实时调控股市扩容速度,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壳的存量及增量有了一定的限制。此外,上市公司持续融资特性和资本高位定价的两大优势会使企业在权衡利弊后仍选择不择手段地保壳。


上市公司收入造假的3种手段



一、虚增收入

虚增收入就是没有变为有、少变为多或者以后的变成现在的,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是虚构的!例如:关联方虚假交易、虚增成交金额、将非营利性交易确认为收入等。虚构收入是最主要、最常见的造假手法,康美药业就是采用的这种手法。


二、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

上市公司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常见的手段有:将出售业务部门或资产所得转化为营业收入;将收购支出转化为营业收入;将亏损打包进一个公司或部门,然后出售掩盖亏损;进行互换贸易夸大收入等。


(1)将出售业务部门或资产所得转化为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将业务部门或资产低价出售,然后由买家将成交价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用于购买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以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者买家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如资产返租给上市公司),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例如,A公司将公允价格1000万的资产以500万出售给A公司,A公司获得差额500万。A公司可以用500万购买B公司的产品,B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就增加500万。


(2)将上市公司的收购支出转化为营业收入

与上一点相反,上市公司高价收购或者承诺高价收购其他公司的业务部门或资产。卖家将超过公允价格的部分,用来采购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卖家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3)将经营亏损打包进一个公司或业务部门,高价出售掩盖亏损

上市公司通过内部资源安排,将日常经营亏损或坏账损失集中在某一个子公司或某个业务部门里。然后在适当时候,将该子公司高价出售掩盖经营亏损,美化当年利润表。


买家之所以愿意以高价购买其亏损的子公司,是因为上市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弥补,如借款、担保、项目合作、并购费用、咨询费用等,或者干脆出资收购买家的其他项目。你收购我的,我收购你的,“礼尚往来,大家都不亏”。


(4)互换贸易

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高价采购对方的商品或服务。最好的状态是对方的商品或服务可以和自己的投资项目扯上关系。这样,既产生了营业收入,也产生了投资现金流流出,同时还给对方公司创造了营业收入。


三、提前确认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少数情况下,也有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受很多上市公司青睐的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其是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一种灰色状态,不能完全算造假。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确认尚未开始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收入

例如以优惠价格让客户一次性购买多年的服务,将总金额确认为当年营业收入;或者年底前签订合同收款,在合同约定义务尚未开始履行的情况下,将合同款项确认为当年收入。


(2)买家没有明确承担付款义务时确认收入

例如向没有要求发货的客户发货;答应客户可以无条件退货的情况下,在退货期限内确认收入;或者为没有付款能力的客户延长信用期,以此完成产品交易。


(3)捆绑销售,利用分配比例调节收入

有些公司经营业务是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其销售商品的同时捆绑服务,如提供免费维护或免费升级服务,然后通过将较大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销售,将较少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后期维护,大幅增加当期营业收入。


逆转,独董巨额赔偿免了



11月19日,康美重整方案正式通过,广药等企业接盘,承诺100%清偿全部债务,包括因为造假要赔给投资人的24亿元天价巨款。


根据重整计划,康美药业债权人的债权经法律确认后将全部清偿。其中,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将以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等方式予以清偿。证券虚假陈述侵权集体诉讼案确认的赔偿发生法律效力后也将按此清偿。


也就是说,如果赔偿金额低于50万元,投资者可以直接获得现金赔偿;高于50万元,投资者可以拿到50万元的现金,超过的部分将用股票或信托收益权等方式清偿。一审判决的赔偿总额是24.59亿元,人数为5.2万人,平均每人获赔金额只有4.73万元,绝大部分投资者都能以现金方式获得赔偿。这样一来,其他责任人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5位独立董事也可以放心,上亿元的赔偿款不用自己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