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召开金融顾问推进大会,助力金融顾问制度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7:42


10月27日上午,浙商银行召开全行金融顾问推进会,发布了浙商银行实施金融顾问制度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了“拓面深耕主动擎旗、创 新 深化服务提质、深化临平综金试点、数智金顾建设提速、金融顾问助力共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六大专项行动和打造“六大标志性成果”的具体要求。会上,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浙商银行党委书记陆建强明确提出,浙商银行作为金融顾问制度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全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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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强指出,在贯彻落实党的二 十 大精神、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金融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承担怎样的角色,是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整个金融系统都需要 重 点思考的问题。浙商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充分贯彻落实党的二 十 大精神,依托金融的功能和作用,主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通过高举金融顾问这面大旗,展现主动担当作为的正面形象,进一步满足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有效助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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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强强调,过去三年,金融顾问制度充分融合了政府的服务思维和金融机构的探索实践,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他深刻阐述了三点意见:

一是金融顾问制度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探索,已经或者正在形成浙江实践、浙江做法、浙江经验。金融机构持有专业牌照、集聚大量人才,但金融服务思维与金融便捷性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在此背景下,浙江创全国之先,汇聚省内金融资源和人才,参照“法律顾问”“家庭医生”模式,创 新 金融顾问制度探索与实践,旨在解决政府与企业的金融问题、精 准 防范金融风险,助力经济发展与企业成长。每一位金融顾问都要深刻认识到这个称呼背后蕴含的责任和使命,要具有“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公益思维、协同思维以及融智思维,要展现金融的专业感、荣耀感、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是浙商银行要主动担当,全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全行上下要积极充实金融顾问队伍,持续做深“1+N”服务模式,让金融专业人士从“以牌照为中心”的专项服务转到“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认真落实“六大行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办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交流,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财富管理教育等,真正做好“企业的金融家庭医生,政府的金融子弟兵,居民的金融理财咨询师”。

三是金融顾问工作要心怀公益,行稳致远。金融顾问必须要“正”字当头,有一颗公益之心,承担起金融机构和金融人的社会责任。金融顾问制度是一项 开 创 性的事业,既要有实践的探索,更要做好理论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理论做出贡献。全体金融顾问要积极贯彻实施金融顾问制度,主动承担起这份责任,实实在在践行金融向善、金融为民。


金融顾问制度“1+N”服务模式

通过金融顾问这个“1”,探索金融人才与地方政府、当地企业的服务关系,再通过每个金融顾问背靠机构的“N”种力量,形成“1+N”链式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地方政府打通服务实体的渠道。